公示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13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518万元,项目为环保治理工程,所有投资均为环保投资。实际建成内容为日处理能力500 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兼氧+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生活废水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一起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恶臭采用地埋或半地下式构筑物,加强管理、固废“日产日清”、绿化种植物等措施。
3、噪声:主要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栅渣、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清运至眉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置,污泥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纳污水体醴泉河流域监测点位中pH、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3、废水
验收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中pH、色度、CODCr、SS、BOD5、氨氮、动植物油、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石油类、LAS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090060998(阚镇长)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唐先生)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人民政府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场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