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6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6.85%。实际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焊接烟气、金属切割粉尘、油漆废气、表皮上色过程产生的废气、粘胶废气。对于焊接烟气和粘胶废气,项目通过配备两台移动式风扇以及厂房窗子自然通风的方式处理以减小废气浓度;对于金属切割粉尘,项目通过在金属切割机外安装金属罩的方式减少切割粉尘排放;项目设置专用的喷漆室和集排气装置,对于油漆废气和表皮上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设置专用的密闭喷漆上色室和集排气装置,收集的废气先经过玻璃纤维棉过滤,再经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净化后,通过17m 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的形式。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经8m3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釜溪河。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有废钢材、废焊条头、废海绵、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玻璃纤维棉、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废钢材、废焊条头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物回收单位处理;废海绵由供应海绵的厂商自行回收,原辅料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废物回收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分类存放;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玻璃纤维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成都三贡化工有限公司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半年清掏一次,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来自金属切割机、电焊机、空压机等加工设备、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换风装置风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项目采取的措施有:将噪声源布置于厂区中部;使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和厂房隔声。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周界外最高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VOCS周界外最高点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指标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厂界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自贡华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90087108(王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先生)
附件:自贡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仿真动物、彩灯、智能机器人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