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08月23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991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本项目位于位于四川省彭州市桂花镇红石桥村,本次验收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
水泥生产用水主要是设备冷却用水。项目采用循环回水系统,冷却后回收利用。厂区的生产废水主要是设备冷却水循环系统的排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厂区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
厂区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办公楼等职工洗涤废水,生活废水送入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曝气池+消毒池+回水池)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生产区生活污水经抽水泵抽至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汇同生活区的污水一同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建设氨罐,新建泵将氨水打入预热器,对氮氧化物进行处理。烧成系统窑尾排放的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原料和燃料,氟化物的产生量跟原料质地相关且成正比关系。氮氧化物处理工艺为低氮燃烧+SNCR工艺。
各产尘点均安装除尘器,设置排气筒。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磨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该项目将高噪设备集中布置,远离敏感噪声源,并对高噪设备做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对生料磨入磨送机转站下方袖斗外侧以保温棉包覆,降低下料时产生的噪声;
对所有窑头、窑尾以及煤磨鼓风机房内壁加装吸声棉,对进气口及排气口加装消音器;
对煤磨主排风机四周设置砖墙,降低风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各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生产废水隔油沉淀后产生的废油和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送回回转窑内焚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LAS指标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窑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排放污染物标准》(GB 4915-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其余监测的21个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排放污染物标准》(GB 4915-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7#项目北侧、9#东侧厂界、10#东侧厂界昼、夜噪声指标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8#北侧敏感点噪声夜间指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复测期间,该项目1#项目北侧、2#北侧厂界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北侧居民点、4#北侧居民点噪声夜间指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分析其超标原因:9#、10#点位为厂区东侧厂界,该项目1线和2线水泥磨比较靠近厂界,并且从7#点位出厂的车辆部分会经过该位置,该点位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运输,二是水泥磨(声源强点)、变电站与厂界距离较近;10#点紧邻北桂路,该点500m范围全为农田,无敏感点居民。
厂界北侧靠近居民点(8#监测点位),并且7#点为水泥罐车需要经过的地点,夜间时有车辆进出装卸水泥或其它货物,经过优化行车路线、场内禁止鸣笛,夜间控制车辆进出等措施后,复测报告中所测噪声点位(1#、2#、3#、4#)昼、夜噪声指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并且所有噪声监测点位均属于搬迁范围之内,所有噪声检测点位均不属于敏感点。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各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生产废水隔油沉淀后产生的废油和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送回回转窑内焚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处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83413588(王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梁先生)
附件: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2×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