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9月7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8.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243.4万元,占总投资的13.5%。实际建成内容为:眉山滨江大道(东坡段10.68公里)及其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路段不设置车辆清洗场,因此工程营运后无车辆清洗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不设置办公楼及收费站,无生产生活废水问题。
2、废气:本项目公路沿线未设置服务区等集中式排放源。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过往车辆排放尾气和道路扬尘。在营运期,公路建成后,全路段全面硬化,将使道路两侧的扬尘污染得到根本的改善。在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工程,有利于吸附道路扬尘,保护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执行汽车排放尾气车检制度,控制尾气排放,禁止超标车辆上路。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过往车辆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加强对车辆噪声的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采取工程隔离带、增植行道树、在学校,居民区路段设禁止鸣喇叭标志等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的固废废物主要来自于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产生的道路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三、监测结果
1、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恒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28933172(冷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女士)
附件:眉山市恒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眉山滨江大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