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的1.85%。实际建成内容为:精加工车间、粗加工车间、压制及上漆车间、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集气罩、旋风+水膜除尘器、预处理池、办公楼、倒班房、配电室、消防水池等。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胶合废气、锅炉废气。项目在四面刨、多片锯、砂光机工序设置1套中央除尘设备,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砂光等工序产生的少量未收集颗粒物亦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厂房顶部设有通风口,通风性良好;胶合工序在封闭的胶合房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甲醛,收集后接入锅炉燃烧处理,并利用风扇加强通风;项目导热油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经过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8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收集于位于厂区中部的60m3预处理池,生活污水定期委托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处理,约三个月清运一次,委托合同见附件9;水膜除尘设备沉积物定期清理,无需换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砂光机、空压机、四面刨等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部;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空压机、引风机的入口用软性接头;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胶桶交新津县鹏飞压板厂回收;废边角料及中央除尘设备收集灰收集后卖至生物燃料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锅炉灰渣、锅炉除尘系统回收灰尘收集后送给农户用作农肥。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甲醛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6标准要求;中央除尘设备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利森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28305977(江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先生)
附件:洪雅县利森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