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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建国天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4S店及装饰件生产项目(1# ...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实际建成内容为:1#喷漆房、有机废气吸附设备、危废暂存间。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本项目喷漆房封闭。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及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1#喷漆房不涉及烤漆,无需加热。项目不单独设置调漆房,调漆工序也在喷漆房内进行。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由于项目人员由已验收项目调配,无新增人员,所以本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表面涂装行业准限值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建国天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90323177(谢女士)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先生)
附件:眉山建国天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4S店及装饰件生产项目(1#喷漆房)(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