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金威特化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塔式造粒高浓度
复合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6月3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3%。实际建成内容为:年产10万吨塔式造粒高浓度复合肥及其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水洗除氨装置产生的循环水,经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家户回用于施肥。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项目主要产尘点包括配料工序(人工拆包、筛分、破碎等)、冷却工序、干燥工序、筛分工序。项目在配料工序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其中一台布袋除尘器收集尿素开包、筛分、破碎、计量工序的粉尘、另一台布袋除尘器收集氯化钾、磷铵、填充剂开包、筛分、计量、混合工序的粉尘、熔融工序产生的少量氨统一经65米高排气筒排放。另在冷却工序、皮带输送、产品筛分工序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此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设有一套水洗除氨装置,排出的氨气经过喷淋后排放,项目产生的循环水经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家户回用于施肥。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为原料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分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废包装外卖给废品回收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或桶装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氨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金威特化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583575333(刘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女士)
附件:眉山市金威特化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塔式造粒高浓度复合肥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