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兴威鑫塑料有限公司无纺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龙正镇椰江村6社。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无纺布生产线2条,年产丙纶无纺布150吨。2008年9月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8年9月23日取得仁寿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仁环发[2008]94号。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在使用过程中会蒸发损耗,不会有废水产生,定期会添加新鲜水;另外,清洗滤网废水含有的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用做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原料熔融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抽风系统收集至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真空煅烧炉尾气经高效喷淋箱+活性炭吸附箱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与原料熔融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共用一根排气筒)。
(三)噪声
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及时维护、以及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利用厂房及绿化带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气处理设备废活性炭产生量很少;机修房机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先暂存在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量之后再交由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公海娱乐检[M202003]第2054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4日~15日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4日~15日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标准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4日~1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先暂存在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量之后再交由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兴威鑫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90349667(王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汪女士)
附件:眉山兴威鑫塑料有限公司验收登记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