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源益化工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眉山源益化工有限公司场地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石子村五组,占地面积约116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89608°,北纬29.97812°。厂区附近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单位。眉山源益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起从事次氯酸钠的生产,2011年次氯酸钠的生产线停产,2011年新建液体荧光增白剂生产线,因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等条件限制,未正式投产,该场地用于存放外购的液体荧光增白剂成品,液体荧光增白剂对外销售。
应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0年5月~6月,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眉山源益化工有限公司场地,开展了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场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内容
2020年5月~2020年6月调查单位对该场地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并对场地变迁过程进行了调研、对相关污染活动信息进行了分析,完成了场地污染识别,判断出场地的潜在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状况。
眉山源益化工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约11600平方米。本次调查共计采集2类环境样品及场地遗留废水样品,即土壤样品、地下水、遗留废水样品。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4个(含背景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3个(含背景点1个),场地遗留废水采样点位1个。土壤的分析检测项目包括VOCS、SVOCS、重金属及无机物(六价铬、砷、镉、铜、铅、汞、镍)、和pH;地下水样品的分析检测项目包括pH、砷、汞、六价铬、铅、镉、铜、镍、氯化物等。本次调查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作为检出污染物质是否超标的评价依据。
三、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以土壤、地下水和废水检测的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该地块土壤中检测出的污染物检出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2)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地下水pH的范围为7.47~7.68,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的重金属及无机物污染物有铜、砷、氯化物。D1背景点和D2、D3监测点地下水的监测指标砷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场地周边区域地下水砷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该场地地下水监测项目除砷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该遗留废水检测结果表明,该废水pH值呈碱性,氯化物4.06×103 mg/L,应为次氯酸钠生产区域遗留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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