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市镇新址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市镇新址污水处理工程采取分散式建设方案,即龙口安置区在金沙江边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新市中学建一处污水处理站。其中新市镇污水处理厂规模250m3/d,新市中学污水处理站规模90m3/d。本次一期项目仅验收新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50m3/d。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3年12月编制《屏山县新市镇新址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7月28日取得屏山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批复文件(屏环发[2014]62号)。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一并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金沙江。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恶臭。由于预处理区采取了加盖措施,并且生化处理段采用的是一体化设备,因此恶臭源主要是污泥干化池。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污泥及时清运;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厂区内进行绿化,种植树木等。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格栅栅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剩余污泥交由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由运维单位(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交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监测结果
根据《屏山县新市镇新址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海娱乐验字(2020)第026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总排口pH、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格栅栅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剩余污泥交由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由运维单位(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交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527463460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汪女士)
附件:屏山县新市镇新址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