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越医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羊横五路八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建设性质为技改。
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利用原有的原料车间一、原料车间二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原料车间一新增年产布比卡因100kg、地夸磷索钠60kg、麦考酚钠3000kg、碳酸镧3000kg、艾瑞昔布4000kg、非布司他3000kg、阿曲库铵1000kg;将原料车间一原有产品他达拉非年产30kg提升至600kg;将原料车间二原有产品醋酸阿比特龙年产300kg提升至3000kg,度他雄胺由年产3kg提升至年产10kg。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1.项目高浓废水包括工艺废水中各类高浓废水以及生产线清水喷淋塔/碱洗塔定期排放的废气洗涤废水。项目高浓度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高浓废水处理单元(高效多维电解+调节池+Fenton池+微电解沉淀池)处理后,经调节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单元进一步处理。
2.项目低浓废水主要包含工艺中水洗涤后产生的废水和树脂预处理产生的废水、真空泵及风机等设备排水、反应装置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分析化验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连续排污水、初期雨水。项目各类低浓废水经预处理后(格栅、隔油池)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单元处理。
3.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斜江河。
(二)废气
1.本项目原料车间一设置3条生产线,原料车间一设置有多个集气罩,废气采用“前端冷凝(各反应釜)+水洗涤塔+温帘纸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原料车间二设置2条生产线,原料车间二设置有多个集气罩,废气依托现有“前端冷凝(各反应釜)+石蜡油洗涤塔+碱液洗涤塔+温帘纸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项目燃气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做燃料,天然气燃烧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4.污水处理站构筑物部分单元进行加盖密闭,并将高浓废水格栅、隔油池、曝气池以及CASS池等主要产生恶臭工段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送至“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
5.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并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引至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6.无组织废气:各车间无组织废气依托现有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后经车间顶部排放,排放高度约7m。各生产车间均为封闭式车间。本项目各产品生产线正常工艺过程中物料转运和反应过程均在密闭设备和管道中,与外界环境隔绝。
(三)噪声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将强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并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隔声;专设压缩机站房,采用双层门窗、站房内墙面贴吸声材料等隔声、吸声措施;风机或进出风口通过软接头连接、阻尼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音。
(四)固废
生产线及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固废主要为各类产品的原辅料、反应产物、中间体、其他有机物等;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各类过滤器主要为废滤网和滤布等废滤材;各类危化品、有机溶剂原辅材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固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石蜡油;各类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产生的废矿物油。上述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理规定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企业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有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公司、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原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西部聚鑫化工包装有限公司、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膜组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厂区内进行了分区防渗;建设有事故应急池(依托厂区现有);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依托原有项目废水处理站CODCr、氨氮、流量在线监测设备。
3.卫生防护距离、臭气污染物嗅阈值防护距离:经检查,项目划定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和臭气污染物嗅阈值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分布。
三、监测结果
根据《成都新越医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海娱乐验字(2020)第029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氯甲烷、丙酮指标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5其他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指标浓度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氯化氢指标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4标准限值;颗粒物指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药车间一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甲苯、甲醇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丙酮、乙酸乙酯、正己烷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药车间二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甲苯、甲醇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丙酮、乙酸乙酯、正己烷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指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标准限值。同时参考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表1标准限值也可满足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排口氨氮、总磷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标限值;氯化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190-1993)表3中W级标准限值;二氯甲烷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浓度限值;废水其余项目(pH(无量纲)、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氦氧化物、VOCs、COD、氨氮、总磷排放总量满足环评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六)环境质量
根据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检测报告,项目地下水监测点位所监测指标12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表1和表2标准要求;项目土壤监测点位中所监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和表2筛选值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新越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62558077(杨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成都新越医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