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铜蚀刻液半成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杨庙村一组(成眉石化园区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在原有车间内新增年产3000吨铜蚀刻液半成品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用于铜蚀刻液生产;同时,在化验室新增一套研发实验装置,用来研发新的铜蚀刻液产品。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先送入调节池进行水量和水质调节后,再进入后续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厂区内已建废水处理站1座,采用“沉淀脱氟+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两级A/O”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人工湿地处理的尾水排至毛河。
(二)废气
生产过程和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调配废气和灌装废气、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均经收集后引至车间外已建的酸性废气治理装置,该装置采用“一级酸洗+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后的尾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选购了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加减了震垫,风机口安装了消声器,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声压级;同时加强厂界绿化,利用距离衰减。
(四)固废
一般废物: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外委有资质单位(成都三贡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通常3年更换1次)、废滤芯及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室废物、失效/变质及不合格品、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上述危险废物均外委有资质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厂区内进行了分区防渗;车间设置有导流沟;罐区设置有围堰;厂区内建设有1座400m3消防水池(依托原有)和1座1050m3事故应急池(依托原有);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
2.卫生防护距离:经检查,全厂以蚀刻液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化验室、污水站的边界为起点分别划定100米、50米、100米、100米、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分布。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铜蚀刻液半成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指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指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指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氟化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COD、氨氮、NOX、VOCs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7678350(阳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铜蚀刻液半成品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