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马槽湾厂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马槽湾厂区(以下简称“盛马化工马槽湾厂区”)位于遂宁市大英县隆盛镇三家店村,占地面积约81041.98m2。该地块于1958年建厂生产、2004年停产搬迁,目前,厂房已搬空并部分拆除,2019年该地块被纳入遂宁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387576°,北纬30.618502°。
地块用地历史如下:
地块前身系蓬溪炼油厂,该厂组建于1958年,由蓬溪县政府投资兴建。1997年10月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经体改股[1997]007号)文件规范确认为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活动一直到2004年初,之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地块中的建筑于2018年进行部分拆除。
二、调查内容
2019年8月~2021年11月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并对地块变迁过程进行了调研、对相关污染活动信息进行了分析,完成了地块污染识别,判断出地块的潜在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状况。据此,在调查地块内布设土壤、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
地块后期将继续作为的第二类工业用地使用。
2021年11月完成了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报告。
三、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位,经过两次现场采样,每次采集36组土壤样品,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采集1组土壤样品;在本次调查地块内南侧上游方向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在调查地块内重点污染风险区及下游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
通过检测结果与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①本次调查在原油池处T3点位、焦化车间T12点位出现石油烃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原油池处T3点位、焦化车间T11/T12点位出现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②D1地下水对照点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超出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表明地块所在区地下水就这4个监测指标而言,背景值相对较高;地块内监测井中,D2焦化车间处硫酸盐超出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但未超过D1对照井检测浓度;D3石油醚及石蜡车间处总硬度、硫酸盐超出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但未超过D1对照井检测浓度;D4润滑油及污水处理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出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总硬度与D1对照井相差约8%,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未超过D1对照井检测浓度;D5罐区处各类检测指标未超出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D6生产区下游处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超出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溶解性总固体未超过D1对照井检测浓度;
故地块应纳入污染地块名录,后期应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联系人
夏先生:028-8316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