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眉山市本级直管区域 2021 年将实施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范围位于东坡大道以东、太和中路以西、科工园四路以南、科工园二路以北片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56293.3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进度35389148.519977、北纬3331068.47188029。本场地用地历史简单,历史使用情况为农用地和居民用地,历史上无生产活动。
二、调查内容
2022年3月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并对地块变迁过程进行了调研、对相关污染活动信息进行了分析,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采用XRF、PID快速监测设备对地块土壤进行了现场监测。
三、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本次布点主要考虑地块原利用类型较为单一,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方法在地块内布设10个土壤样点位,包括1个地块外的对照点。
通过检测结果与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由于该地块历史上为农业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不存在工业企业活动,相邻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企业活动,但不会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
毛女士:028-8316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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