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2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实际建成内容实际建设为1~15栋商铺(项目办公大楼超过环评5年后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不包括位于项目东南角的办公大楼及东北角的25、26两栋商铺)。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生活废水及市场地面清洁用水经过容积为150 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至象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的汽车尾气;固废堆存会产生恶臭。采取加强管理,及时清运来降低因固废堆存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进出车辆噪声及人员活动噪声。通过采取限制汽车鸣笛、限定汽车进出市场的时间、加强管理等来降低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二次装修废材料由装修单位负责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送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后清运至垃圾站,最终由垃圾清运部门统一清运,送城市垃圾场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中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天都轻纺材料城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228527373(徐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唐先生)
眉山天都轻纺材料城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轻纺综合市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