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3月8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总投资的0.21%。本项目位于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本次验收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产车间拖地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车间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岷江。
2、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拉丝油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挤塑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硅橡胶颗粒挤塑、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有机废气中存在少量的HCl气体。本项目对挤塑过程和拉丝油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在车间安装轴流风机进行强制通风,无组织废气经空气稀释、扩散作用后,废气的浓度较小。对硅橡胶颗粒挤塑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拉丝机、绞线机、成缆机、挤塑机、空压机、水泵、汽车噪声等。本项目结合生产工艺的具体条件和工作环境,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区四周进行绿化、加强设备保养维修、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控制汽车噪声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铜条、铝条,线头;填充物废料;拉丝油、废机油;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铜条、铝条、线头统一收集后定期与原料厂商进行调换相应的原料;填充物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废拉丝油、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车间顶部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指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硫化氢排放速率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指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指标的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指标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厂界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兴川泰线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158775475(田女士)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余先生)
附件:四川兴川泰线缆有限公司特种电缆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