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仁寿县汪洋镇协作村二组。主要建设仁寿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一阶段工程)(处理规模0.5万m3/d)以及5.866km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服务范围为汪洋老城生活服务配套区和仁寿县汪洋循环园区中的煤化工产业园区。规模为污水处理量0.5万m3/d。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粗细格栅及微滤机冲洗水使用消毒后的尾水,冲洗废水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废水主要为酸碱废水,产生量很小,直接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
(二)废气
恶臭治理措施:①合理总图布置:尽量将恶臭产生源布置在厂区中间位置;在污泥处理间等设置排风设施。②控制恶臭散发:污泥在厂内短时间停留,日产日清;对厂内临时堆场用氯水或漂白粉进行喷洒和冲洗;对运送污泥车辆做消毒处理。③加强管理:及时清运脱水污泥;检修阶段及时清理积泥。④加强绿化:在厂区预留用地、厂区周边、厂区内构筑物间设置大量绿化以降低或减轻恶臭。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污泥脱水机、砂水分离机、鼓风机布设于建筑物内;对鼓风机和曝气机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粗、细格栅产生的格栅渣经压榨打包暂存后,外运至仁寿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沉砂池砂粒经砂水分离器处理后外运至仁寿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外运至仁寿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经桶装或带章收集后外运至仁寿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实验室废液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三、监测结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氨(NH3)、硫化氢(H2S)、臭气浓度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排口废水中总汞、总铅、六价铬、总砷、总铬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中标准值;pH、色度、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粪大肠菌群、悬浮物(SS)、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指标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厂界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地表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地表水监测点位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以P计)、挥发酚、石油类指标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III类的要求。
三、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80689844(陈先生)
附件:仁寿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一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