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固废焚烧、物化处置与废水处理技改扩能项目(分期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01月16日-02月17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塘村7组。
本项目属改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项目建成后处置危险废物共39类。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主要为焚烧系统(总处置规模32100t/a:原有处置规模9000t/a,本次改扩建新增回转窑处置规模23100t/a),物化系统(总处置规模33000t/a:从原有处置规模500t/a调整至33000t/a),稳定化/固化处置(总处置规模23208t/a:从原有处置规模13777t/a调整至23208t/a,该处置规模包含于安全填埋处置系统规模中)以及安全填埋处置系统(处置规模37714t/a,利旧)。本项目综合处置总规模为102814t/a,较原有项目新增处置规模为79537t/a,同时建设与之配套的公用辅助和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7788.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2588万元,占比33.2%。
本次项目验收范围为危废综合处置系统:物化处置(油泥车间、物化车间、物化区)、焚烧处置(设备调整、烟气净化系统)、稳定化/固化处置、蒸发区、破碎区、燃料油调配区、安全填埋处置;贮存工程;公辅设施;风险防范、办公生活设施。废稀磷酸资源化再生利用、洗桶车间正在建设中,均尚未建设完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A类废水主要包括:含重金属及含氰废液物化处置单元排水,以及项目自身填埋场渗滤液、焚烧烟气净化装置定期更换的废碱液等。高浓度废水(COD超过1000mg/L的B类废水)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处理单元废水、感光材料废水处理单元废水、染料废水处理单元废水、废有机溶剂废水处理单元废水等,经废水芬顿高级氧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废水综合处理站继续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余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满足中水回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中,厂内员工生活污水经新建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剩余汇同生产废水(低浓度废水COD低于1000mg/L的C类废水)排入厂区废水综合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
项目废水量共计208.2m3/d,其中低浓度废水送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式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经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作绿化用水消耗,剩余部分回用于生产;A类废水送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产生蒸发冷凝水送废水处理站处理,产生少量杂盐结晶及母液送稳定化固化填埋;B类废水经废水芬顿高级氧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废水综合处理站继续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厂区废水处理站采用“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1→一级A/O→二级A/O→芬顿氧化→水解酸化2→厌氧→好氧→MBR系统→卷式RO→SUPER RO→臭氧消毒→清水回用”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
(二)、废气:
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主要为1台70t/d回转窑,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回转窑焚烧炉新建1套焚烧烟气净化处理系统采用“SNCR+急冷塔+SCR+旋风除尘器+脱酸反应塔(干消石灰、活性炭)+布袋除尘器+一、二级洗涤+SGH+SCR”。处理后焚烧烟气经60m烟囱排放。
物化处置系统废气主要有油泥车间油泥废水处置及油泥贮存过程中产生废气,以及物化车间内乳化液处置过程挥发产生废气,成分多为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和少量恶臭气体。油泥车间及暂存池产生废气与罐区废气单独建设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及风机,采用“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该设施与3#危废仓库废气净化装置共用一根25m排气筒。物化车间内产生挥发性废气单独建设一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碱洗+光解催化+活性炭+25米排气筒”。
物化处置环节蒸发产生不凝气,送风送焚烧车间焚烧。
稳定/固化车间搅拌混合装置采用密闭运行方式,并在产尘点处进行集气收集,含尘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除尘后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收集的粉尘返回料仓继续固化处置。
回转窑料坑废气通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当焚烧停运时,废气送进料、出渣间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配伍间废气利用原有设施处理,经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进料出渣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物料储存仓库(1#、2#、3#、4#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1#、2#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3#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4#危废仓库废气经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车间建设在厂区中部,且修建厂房隔声。选用了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对设备进行了消音减振处理,在风机进出口安装了消声器,在风机与基础之间安装了减振器,在风机进出口和管道之间加了柔性接管,水泵与基础之间配置了减震器。定期对设备进行了检查及维护,预防了设备故障噪声。在厂界围墙内外布置了绿化带吸声。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产生焚烧残渣,布袋除尘收集的飞灰、SCR脱销的废催化剂以及液体进料系统废液过滤系统固体杂质滤渣、循环碱液池污泥,均为危废;每批次焚烧残渣均进行自行监测,浸出液符合相关要求后可直接填埋;若浸出液不合格则炉渣须与飞灰、碱液池污泥、废催化剂统一经稳定化/固化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液过滤系统固体杂质滤渣,定期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物化处置系统产生的污泥、滤渣、滤饼以及蒸发得到杂盐结晶、母液等,均送稳定化固化后填埋;其中,废乳化油、含油废水处理单元得到的粗油,送物化车间调配燃料油;有机溶剂废液处置单元产生有机溶剂,部分送物化车间调配燃料油,其余送焚烧车间焚烧;
稳定化/固化处置系统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返回料仓处理;
焚烧进料出渣间、配伍间、物化间、1~4#危废仓库等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更换后送焚烧处置;4#危废仓库、配伍间、物化车间、罐区废气处理装置中光催化氧化废催化剂定期更换,送焚烧处置;
燃料油调配区沉渣及残液送焚烧处置。
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残渣、废活性炭,废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生化系统污泥和残渣经企业自行检测后,如不属于危废则送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若为危废则送厂区焚烧处置;
洗桶车间未投运前破碎后废物送焚烧或稳定化/固化填埋处置;
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蒸发浓缩母液及结晶送稳定化、固化后填埋;
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
(五)、地下水风险防范:
(1)集水沟及污水管道防渗漏措施
对于各车间内部的集水沟(包括渗滤液收集沟、事故废水收集沟等),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明渠明沟敷设。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汇入废水处理车间,管道铺设的位置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处理。
对于排雨水沟,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
(2)地面防渗漏措施
危险废物生产车间等重点污染防渗区。地面设置基础防渗,采用环氧树脂地坪。一般污染区地坪,采用混凝土,填充柔性材料、防渗填塞料。
(3)危废贮存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贮存场所建有堵截泄露的裙角,地面与裙角由兼顾防渗的材料建造,墙面、棚面防吸附,地面硬化耐腐蚀且表面无裂隙。堆放基础设防渗层。
(4)填埋场防渗、防污染措施
项目在建续建填埋场库区采用水平防渗+垂直防渗方式和“防渗钢筋混凝土+柔性人工衬层”组合的人工防渗措施。填埋池内池壁(三面)防渗结构由内向外为:防渗混凝土池壁-土工布-防渗膜-土工布;填埋池内底部及运输作业通道防渗结构由下至上为:防渗混凝土底板-粘土-次级导排层-卵石排水层-土工布-防渗膜-土工布-粘土-初级导排-卵石排水层-袋装黏土保护层。
(六)、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危废储存库隔离分区,每个分区设置1.5m3事故池。
配备中控系统自动控制和污染物监测系统,。
对填埋场进行防渗处理,并设渗沥液检漏层,减少渗漏风险。沿填埋场周边道路设置排水明渠,收集和导排填埋场及周边的雨水。
贮罐区设置围堰,围堰进行防腐处理,并配备相连的备用收集池。
物化车间、油泥车间等利用空罐收集事故废水,各生产车间四周设置有废水截流沟,并与厂区事故废水池相连。
利旧改造、新建厂区事故废水池(容积为3370m3),兼消防废水池和初期雨水池;厂内雨、污管网出口设置闸门,有通往事故池的管路。
罐区场地防渗、防腐,并建设围堰,事故废水可转至污水系统;厂内危废暂存库、处置车间等,采取了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
制定有应急预案和相关管理措施。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焚烧、物化处置与废水处理技改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海娱乐验字(2019)第046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指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卸渣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指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固化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危废焚烧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烟气黑度、烟尘、SO2、NOX、CO、HCl、HF、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As+Ni、Cr+Sn+Sb+Cu+Mn指标排放浓度及二噁英类毒性当量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表3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油泥车间、废水罐区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指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物化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
(二)废水处理站出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污染物检测指标(8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1和表4一级标准要求;含重金属、含氰废水处理工艺末端排水污染物监测指标(9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末端检测指标(共23项)排放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要求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1和表4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飞灰固化后填埋废物所监测指标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表5-1标准限值要求。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项目地表水监测点位所监测指标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地表水上游背景点其中一天镉指标超标,企业无废水外排,不会污染周边地表水体,该超标情况非企业原因导致,情况分析详见验收报告文本。
(六)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项目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井1#、2#、4#、5#、6#、7#),除部分点位的部分指标(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外的所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表1和表2标准要求。结合本次验收监测地下水监测数据及环评期间地下水监测数据分析,上述地下水监测指标超标情况基本可排除系企业原因导致,分析过程详见验收报告正文。
(七)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项目土壤监测点位中砷、镉、铜、铅、汞、镍、二噁英类指标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和表2标准要求。
(八)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数据及企业提供的年工作时间计算,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设立有环保部门,具有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603135(李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焚烧、物化处置与废水处理技改扩能项目(分期验收)-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