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活性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04月30日-05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租用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场地)。项目主要建设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2条,生产磷酸活性炭5000t/a。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漂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等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初沉池+混合池+一体化中和过滤设备”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规模600m3/d。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员工生活和就餐依托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宿舍和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二)废气
①酸雾:磷酸配制过程及用硫酸除杂过程中产生的酸雾通过在配液池上方设置集气罩捕集,经风机将捕集到的磷酸雾抽至酸雾吸收塔收集处理,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区的1根30m高烟囱排放。
②炭化活化废气:炭化活化炉属于工业炉窑,炭活化过程中产生废气经风机抽至废气处理系统(旋风除尘+二级喷淋+电除雾),经处理后的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区的1根30m高烟囱排放。两条生产线各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汇总共同一根排气筒排放。
③粉碎包装工序废气:粉磨工序会产生粉尘废气,主要成分为碳粉。粉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抽风收集后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天然气锅炉烟气:厂区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设置1台0.5t/h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烟气通过1根9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选用了低噪设备,并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采取了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对于噪声较大设备风机采取减振、安装消声设施及在室内隔声。
(四)固废
一般固废:①木屑筛选杂质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②不合格活性炭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③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④布袋收尘装置收集的碳粉定期外售。⑤漂洗过程中产生的沉渣收集后送往填埋场填埋。⑥酸雾吸收系统循环水池沉渣收集后送往填埋场填埋。⑦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经脱水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⑧生活垃圾依托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垃圾收集系统处理。
危险废物:①回收池沉渣及小部分达不到回用标准的磷酸,通过专门磷酸储罐收集后定期由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②化验室废液采用专门PVC桶装收集后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该危废因产生量较小,目前仅收集暂存,当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活性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海娱乐验字(2020)第008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酸洗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酸雾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炭活化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成品分装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燃气锅炉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指标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82302315(张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活性炭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