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潮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化工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5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彭山区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含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和办公区等,项目实际产品方案为脱脂剂400吨/年、清洗剂50吨/年、促进剂10吨/年、调整剂5吨/年、封闭剂3吨/年、皮膜剂300吨/年、硅烷化处理剂90吨/年、消泡剂10吨/年,共计生产化工产品868吨/年。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外加水,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项目进行产品桶回收,但不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只用布擦拭清洁桶外表面泥沙,抹布清洗废水进入预处理池。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预处理池。项目区內生活污水进入预处理池。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搅拌桶密闭设施,搅拌过程中粉尘逸散较少。项目生产区域采用门帘进行密闭设置,并设置集气罩抽风形成负压,废气导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①选用了低噪声设备;②震动设备设软性连接或减振装置;③总图合理布置,利用距离衰减、厂房隔声;④昼间生产。
(四)固废
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粉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宏潮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化工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海娱乐验字(2020)第007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宏潮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77406030(文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宏潮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化工产品生产线项目-公示